全球碳达峰新格局
实现碳达峰(采用世界资源研究所(WRI)提出的
碳排放达峰判定标准:满足
碳排放出现最大值后的年数大于等于5年且碳排放呈现显著减少趋势的国家,视为实现碳达峰)的国家绝大多数为发达经济体,且欧洲国家完全占主导地位。基于世界能源统计并结合全球各国经济数据分析结果显示,截至2019年共有31个国家实现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达峰 ,约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30%。达峰国家包含25个发达国家、6个发展中国家(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巴西、厄瓜多尔、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委内瑞拉),欧洲有法国、德国、瑞士、英国和比利时等24个,美洲有5个,即美国、委内瑞拉、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厄瓜多尔、巴西;亚洲仅有日本、以色列两国。
从达峰年限来看,有18个国家是在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签署通过之后实现碳排放达峰的,且这些国家的达峰在很大程度上是受石油危机、政治危机、金融危机等“黑天鹅”事件影响,通过能源系统加速低碳转型、社会经济结构剧烈变动等途径实现的。
1973年,中东地区爆发战争引发第一次石油危机,原油
价格从1973年每桶不到3美元攀升至超过13美元,英国、法国、德国和比利时等西欧国家80%以上的石油靠进口,遭受打击最大,客观上推动了这几个西欧国家成为全球最早实现碳达峰的国家。1979年第二次石油危机爆发,西方发达国家为降低对中东石油的依赖,加大对天然气的开发利用,瑞典和匈牙利等国在1980年左右实现碳达峰。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发生的东欧剧变,是捷克、斯洛伐克、波兰、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实现碳达峰的主要推手。2008年蔓延全球的金融危机,对当时的世界头两大经济体美国和日本实现碳达峰“功不可没”。巴西则是在2014~2015年大宗商品危机与雷亚尔迅速贬值等多重因素综合作用下,实现了达峰目标。需要补充的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中国家通过承接低端制造业转移的国际分工定位,对推动发达经济体实现碳达峰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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