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绿色金融助力碳中和
除了实现自身运营层面的碳中和之外,金融机构还应致力于实现资产层面的碳中和,通过加强投融资活动中的气候风险管理,更主动、更直接地帮助和推动其他部门尽早实现碳中和。相关投融资活动包括发放绿色贷款、承销
绿色债券、设立
碳基金、发行绿色低碳主题的股债基金或 ETF等投资产品。金融机构还可以积极推动碳市场的建设,逐步增强碳市场的金融属性,参与碳市场的交易,开发、创新
碳金融衍生品(如
碳期货、碳期权等),为促进全国统一、高效运作、与国际互联互通的中国碳市场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孙明春系海通国际证券集团首席经济学家,刘畅系海通国际证券集团研究助理,夏韵系海通国际证券集团ESG专业分析师,李佳懋系海通国际证券集团研究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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