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大幅降低能源相关二氧化碳排放
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京都议定书》中规定对六种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控制。这六种温室气体是: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
六种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排放的贡献约为75%左右,影响最大。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来自化石能源生产消费(占温室气体排放贡献的60%)、工业生产过程(如水泥生产过程中碳酸盐受热分解,占温室气体贡献17%左右)和农业、林业与土地利用。“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需要对能源生产和消费各环节、全过程实施重大革命,而能源系统革命将直接影响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所谓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是指人类活动排放的二氧化碳气体达到峰值。所谓“碳中和”,是指全部温室气体排放(或二氧化碳气体排放)与
碳汇相互抵消,实现“净零排放”。一般而言,实现二氧化碳大幅度下降主要有四个途径:
一是通过节能和提高能效,降低能源消费总量(特别是降低化石能源消费);
二是利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三是利用新技术将二氧化碳捕获、利用或封存到地下;
四是通过植树造林增加碳汇。其中前三项与能源系统有关。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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