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雄心兼顾了全面绿色转型的效率与公平
为了实现减缓气候变化的气候雄心,全面绿色转型要兼顾效率与公平。
一方面,对于我国而言,实现“气候雄心”的全面绿色转型路径非常清晰,那就是积极发挥市场在配置各种“气候减缓”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特别是在明确
新能源以及能效技术等产业发展成为“气候减缓”有效途径之后,围绕
新能源以及能效技术产业发展缺口(产能、技术、投资等各种缺口),应该积极开展气候经济与金融创新,包括模式创新、产品创新、制度创新等,动员各方面资源和资本投入到“气候减缓”(包括“气候适应”)中,进而提高全面绿色转型的效率。与此同时,实现“气候雄心”还要积极发挥政府在统一减排标准、完善减排信息披露、克服排放外部性以及正确引导社会资本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 从国际社会来看,实现气候雄心需要各国同舟共济,各尽所能,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根据国情和能力,最大程度强化行动。尤其是发达国家,基于历史的原因,要切实加大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能力建设支持,兑现其承诺。同时,在实现“气候雄心”的全面绿色转型中,也要关注“转型正义”,做到“绿色”进入和“非绿色”退出之间的有序转换。
最后,气候雄心的内涵和目标对我国制定“十四五”规划有着重要参考价值,2030年是实现气候雄心的节点时间,这意味着留给我国的时间只有两个五年规划,我国必须在这两个五年规划中稳步推进各项气候减缓进程,按此倒推,作为头一个五年的“十四五”将是实现气候雄心的最关键阶段,包括能源结构调整、气候投融资发展、气候减缓体系建设以及气候适应等都将成为“十四五”的重中之重。
(李志青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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