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浙江省丽水市森林经营
碳汇项目
方法学在
北京通过
专家评审。此举将有力推动丽水市
碳中和基地建设,巩固提升丽水市林业
碳汇优势,助力区域碳达峰与零
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碳中和是指企业、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
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
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
素有“中国生态第一市”“浙江绿谷”之美誉的丽水市,地处浙江省西南部,全市森林覆盖率达81.7%,生态环境优势明显。截至2018年,丽水全市能源、交通等五大主要领域的温室气体排放当量,在扣除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净吸收以后,仅有30.06万吨,低碳发展特征明显。
2019年,浙江省政府发布了《浙江(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试点方案》(浙政办发〔2019〕15号),丽水市将建成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样板区、山区集聚发展引领区、
绿色产业深度融合先导区,为
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丽水市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和省、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丽水市深改组相继将碳中和基地试点建设、碳汇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探索纳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项目库。
浙江省机关事务局公共机构节能处副处长张彬表示,丽水市正谋划借助丽水碳中和基地试点建设,在省内推行零碳机关创建工作,逐步拓展碳汇减排量的应用场景。
会议由浙江省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雷金松主持,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的代表参会。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清华大学、亚洲开发银行和北京汇智绿色资源研究院等单位
碳减排和林业碳汇方法学专家,对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杭州超腾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承担编写的《浙江省丽水市森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进行了技术评审。
评审专家一致认为该方法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丽水市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和碳中和实践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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