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大型活动
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日前发布。该指南提出,做出
碳中和承诺或宣传的大型活动,其组织者应结合大型活动的实际情况,优先实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再通过碳抵消等手段中和大型活动实际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碳中和。
据介绍,该指南所指的大型活动包括在特定时间和场所内开展的较大规模聚集行动,包括演出、赛事、
会议、
论坛、展览等。碳中和则是指通过购买
碳配额、
碳信用的方式或通过新建林业项目产生
碳汇量的方式抵消大型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据悉,大型活动在筹办阶段、举办阶段和收尾阶段的温室气体排放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如办公场所内的锅炉、燃气灶具以及公务车等;净购入电力排放,包括大型活动经购入电力、热力消耗产生的二氧化
碳排放以及服务于大型活动的电动车等移动设施;交通排放,包括会议组织方和参与方等相关人员未参加会议所产生的飞机、高铁、地铁、出租车、私家车等交通活动。此外还有住宿餐饮排放、以及会议用品隐含的
碳排放,垃圾填埋焚烧等废弃物处理产生的排放。
指南还提出在大型活动筹备、举办和收尾阶段应当尽可能实施控制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并确保控排行动的有效性,规定大型活动组织者需要先控排和减排,再实现碳中和。指南指出,大型活动组织者应通过购买碳配额、碳信用的方式或新建林业项目产生碳汇量的方式抵消大型活动实际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如采用获取碳配额或碳信用的中和方式,碳中和实现的时间不得晚于大型活动结束后1年内;如采用新建林业项目产生碳汇量抵消的方式,实现碳中和的时间不得晚于大型活动结束后6年内。
记者了解到,自2010年以来,国内的一些大型活动已经相继开展了碳中和,如今年6月2日至6月5日举行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9年会及2019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通过购买碳汇的方式首次实现了碳中和,也即二氧化碳零排放。据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负责人介绍,经过核算预计整个会议期间将排放721吨二氧化碳,环境发展中心在河北承德围场县的塞罕坝林区购买了大约3000吨碳汇,远远超出碳排放量,实现扶贫与碳中和的双重效应,体现了
绿色发展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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