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有偿竞价发放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23〕6号)、《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渝环规〔2023〕3号)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庆
碳市场2021和2022年度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3〕20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重庆市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第一次有偿竞价发放,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2024年2月29日至3月6日,共5个工作日。
二、发放时间
2024年3月7日10时00分。
三、发放方式
本次配额有偿发放采取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负责组织重点排放单位进行网络竞价。
四、发放数量
本次发放配额6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五、竞买底价
本次有偿发放的竞买底价为本公告日前连续6个月我市碳市场配额定价申报交易加权平均
价格,即44.8元/吨。
六、竞买资格
2022年度实际免费配额发放量小于经核查碳排放量的重点排放单位可以参与配额有偿发放,竞得配额仅限用于本单位2022年度配额清缴。竞买上限不超过重点排放单位实际
履约缺口(数据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具体以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中心(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气候发展中心)提供名单为准。
七、报名途径
有竞买需求的重点排放单位在公告期限内通过重庆碳排放权
交易系统(网址:https://tpf.cqggzy.com/jy/)(以下简称
交易系统)使用本单位交易账户提交重庆碳市场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第一次有偿发放竞价会资格申请。
八、竞买方式
本次竞买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申购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竞价前填报意向竞买数量,竞价过程中只申报价格,不能看到其他单位报价。竞价时间为60分钟,申购单位在竞价结束前可进行竞价申报和报价修改,竞价结束前申购单位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主体成交原则。竞价结束后,交易系统按报价高者优先的顺序依次确认竞得单位,报价相同的按时间优先顺序依次确认竞得单位,直至配额发放完毕或所有报价申购单位成交完毕,申购单位的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以交易系统接收到的最后申报指令为准。
价格成交原则。所有竞得单位的成交价格统一为最末位竞得人的有效报价。
九、担保措施
为保证重点排放单位竞价后按公告约定完成后续结算交割程序,此次竞价交易前将冻结申购单位部分配额作为担保,具体安排如下:
申购单位在公告期限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竞价会资格申请,填写意向竞买数量并冻结相应配额作为担保,配额冻结量=申购单位意向竞买数量×5%(向上取整)。申购单位需确保报名时其交易账户中有相应部分可用配额,不足时需提前一个交易日从注册登记系统持有账户划转相应配额到交易账户。
竞价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解冻未竞得单位冻结配额。竞得单位缴清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联交所三个工作日内解冻相应冻结配额。
十、结算程序
竞价结束后,联交所将竞价结果明细报送至气候发展中心,气候发展中心根据竞价结果为竞得单位开具重庆市政府非税收入缴款订单。竞得单位按气候发展中心开具的缴款订单规定的金额和缴款时限,将竞价交易价款缴纳至财政专户,并通过交易系统或按成交结果通知书要求缴纳交易服务费至联交所。
对已缴纳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竞得单位,联交所对竞得单位冻结配额进行解冻,气候发展中心对交易配额进行过户登记。逾期未缴纳价款或服务费的,市生态环境局有权没收竞得单位冻结部分配额。
十一、服务费标准
竞得单位应在成功竞得后的5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即交易成交额的7‰。
十二、联系方式
气候发展中心联系方式:许老师,023—88521362;韩老师,023—88521381;
联交所联系方式:陈老师,023—63622883;廖老师,023—63622894。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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