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广东省
碳排放配额分配是否发生微妙变化,笔者对比分析了2019、2020、2021三年的
碳排放分配方案,简述如下:
1、政策及法规依据
2019:《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第 197 号令)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59 号)
2020:同上。
2021:《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十四五相关工作实施方案未发布)
2、纳入控排和交易的企业及能耗与排放规模
2019:六大行业:电力、水泥、钢铁、石化、 造纸、民航。
年排放 2 万吨二氧化碳(或年综 合能源消费量 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
控排企业数:(深圳市除外) 242 家 ;
达到规模未计入控排企业数:37家。
2020:六大行业:电力、水泥、钢铁、石化、 造纸、民航。
年排放 2 万吨二氧化碳(或年综 合能源消费量 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
控排企业数:(深圳市除外) 245 家 ;
达到规模未计入控排企业数:23家。
2021:仅提五大行业:水泥、钢铁、石化、 造纸、民航。电力已纳入国家统一控排。
年排放 2 万吨二氧化碳(或年综 合能源消费量 1 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企业。
控排企业数:(深圳市除外) 178 家 ;
达到规模未计入控排企业数:29家。
2022年:有较大调整
碳排放管理和交易企业纳入标准调整为 年排放量 1 万吨(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5000 吨标准煤)及以上, 并增加陶瓷、纺织、数据中心等新行业。
3、配额总量
2019:4.65 亿吨
其中,控排企业配额 4.38 亿吨,
储备配额 0.27 亿吨,
储备配额包括新建项目企业有偿配额和市场调节配额
2020:与2019完全相同
2021:2.65 亿吨,
其中,控排企业配额 2.52 亿吨,
储备配额 0.13 亿吨,
储备配额包括新建项目企业有偿配额和市场 调节配额
数据可以看出,进入十四五,广东省控排压力陡然增大。同时也说明:
第一,广东省可再生能源的占比大幅提高,以及能源效率大幅提升,昭示广东省
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
第二,受疫情及其它因素影响,广东省能源需求放缓,经济形势已形成一定压力。
4、配额分配方法
各企业采用哪种配额核算方法,三年基本一致。
4.1 基准线法
4.2 历史强度下降法
4.3 历史排放法
5、配额发放
2019:部分免费发放+部分有偿发放。
其中,电力企业的免费配额比例为 95%,钢铁、石化、水泥、造纸和航空企业的免费配额比例为 97%。
有偿配额总量在 500 万吨以内,采用不定期竞价发放的形式。
2020:部分免费发放+部分有偿发放。
其中,电力企业的免费配额比例为 95%,钢铁、石化、水泥、造纸企业的免费配额比例为 97%,航空企业的免费配额比例为 100%。
有偿配额总量在 500 万吨以内,采用不定期竞价发放的形式。
2021:部分免费发放+部分有偿发放。
其中,钢 铁、石化、水泥、造纸控排企业免费配额比例为 96%,航空控排企业免费配额比例为 100%,新建项目企业有偿配额比例为 6%。
有偿配额总量在 250 万吨以内,采用不定期竞价发放的形式。
趋势:免费配额比例逐年降低,有偿配额比例逐年提高。
2019:1吨二氧化碳当量的CCER或PHCER可抵消1吨碳排放量。
企业提交的用于抵消的CCER和PHCER的总量不得超过本企业2019年度实际碳排放量的10%,且提交的CCER中必须有70%以上是本省CCER或PHCER,如提交的PHCER来自本省省定贫困村、重点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则该使用比例为60%以上。控排企业在其排放边界范围内产生的CCER或PHCER,不得用于抵消本省企业碳排放。
可用于抵消的CCER和PHCER总量原则上控制在150万吨以内,首先优先消纳本省CCER和PHCER,然后按照企业书面申请先后顺序允许用以抵消。
2020:同2019.
2021:尚未发布。估计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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