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了粤港澳三地在
绿色金融标准建设领域合作的先例。
2017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联合相关部委发布《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广州成为首批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试点地区。
试验区设立以来,广州在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绿色融资渠道拓宽、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绿色金融奠定了基础,提供了范本。
5月22日,第一财经从央行广州分行获得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末,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7577.5亿元。广州
碳排放权交易所
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达到1.39亿吨,累计成交金额27.2亿元,两项指标均居全国区域
碳市场首位。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累计成交量4267.7万吨,居全国第二位。
日前,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对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也提出了具体措施。
《意见》指出,依托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立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工作机制。
其中,尤其是在碳排放方面,《意见》称,要充分发挥广州碳排放交易所的
平台功能,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交易与金融服务
平台。开展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允许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格审查的境外投资者(境外机构及个人),以外汇或人民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碳排放权交易。
另外,《意见》还指出,要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
据了解,去年,广东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联合香港品质保证局、澳门银行公会、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起草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规范,对碳排放权作为合格质押品条件、质押率确定、价值评估、办理流程以及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初步建立起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标准体系。
所谓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是指控排企业将碳排放权作为抵押物实现融资,是一种新型的绿色信贷产品和融资贷款模式。发展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能有效盘活企业碳资产,促进企业
节能减排、绿色转型发展,具有环境、经济双重效益。
在此基础上,广东省有关部门印发了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实施方案,为全省开展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提供了指引。
此外,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出台绿色金融“1+4”激励政策,明确提出要支持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有力推动了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业务可持续开展。
截至2020年5月初,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为全省办理了11笔碳排放权抵押业务,帮助企业融资6335.62万元。
央行广州分行一位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的开展,开创了粤港澳三地在绿色金融标准建设领域合作的先例,为下一步推出绿色金融的大湾区标准提供了经验借鉴。同时,也帮助粤港澳大湾区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大湾区实现绿色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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