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易碳家从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了解到,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
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
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工作的决定》相关规定,对碳排放报告及
履约事项进行执法。
自2020年6月1日起,我局将对未按规定报送碳排放报告的单位进行执法;7月1日起,将对未按规定报送碳排放核查报告的重点碳排放单位进行执法;11月1日起,将对逾期未完成履约的重点碳排放单位进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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