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碳排放配额发放注意事项

文章来源:易碳家北京发改委2020-01-19 16:03

  既有设施配额我委近期将直接免费发放至各重点排放单位登记簿账户。
 
  对于本年度新增重点排放单位,且满足条件进行既有设施二氧化碳排放配额调整,可申请既有设施配额调整。
 
  新增设施配额和配额调整量将在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2017年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报送后,免费发放或回收。其中,新增设施配额需各重点排放单位按要求(详见附件4)提出申请,我委核算后发放。水泥企业、石化企业、其他服务业企业(单位)和其他行业企业(单位)配额调整量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收回。供热企业(单位)、燃气及水的生产和发电企业(热电联产)、交通运输企业的移动排放设施配额将根据2017年实际生产量或服务量等生产经营数据,按照“多退少补”原则,予以收回或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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