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国家发改委提出的配额分配草案中,提出了全国
碳市场将采用基准线法和历史强度法进行配额的免费分配。对于数据基础好,产品单一,可比性强的行业采用基于生产设施的行业基准线分配,如发电机组、水泥熟料生产线、电解铝的电解车间、平板玻璃的窑炉等;对于数据基础较差、产品复杂、能耗不能分开、可比性差的行业,采用基于法人或生产车间边界的历史强度法,如钢铁、化工、铜冶炼、造纸等。但在今年发改委组织的配额试算中,仅出现了发电、水泥熟料和电解铝的基准线分配方法,历史强度法则未见踪影,相关行业可能不会在2017年纳入管控。
根据
试点经验,历史强度法在使用上面临几个问题,会在实际的分配工作中造成争议。针对这几个问题,全国碳市场去年提出的草案未提出详细的解决方案,笔者认为这是相关行业未纳入首批管控行业名单的重要原因。下面就具体说说这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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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强度法是要求排放单位年度
碳排放强度比自己的历史
碳排放强度有所降低,对于历史上
节能减排已经做得很好的企业反而相对不公平,出现“鞭打快牛”现象。上海和福建均提出先期减排补偿办法,但出于历史改造认证的困难,均只认可政府财政支持的减排项目,大量企业自发的减排行动并未被考虑,先进企业下降潜力低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2
新建项目负荷率变化导致强度变化
企业若稳定运行后,生产负荷变化导致的强度波动较少,造成的配额盈缺对企业和市场的冲击较小,可由市场自我承担。但对于新建企业,最初的三年基本处于大幅度爬坡生产阶段,强度差距可达3倍以上,若采用历史强度法,企业将很容易富余50%以上的配额,对市场产生巨大冲击。
北京对于新建项目采取了行业先进值法,但对化工、钢铁等行业而言无论是行业先进值还是基准线均难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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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产品结构变化
企业的原料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或下游加工链,或增加环保设施运行等,均会导致核算边界出现变化,用历史强度去要求企业,从边界上是不一致的。在国家的草案中,提到针对部分行业下游延长,以及增加环保设施的,可补充一定数量的配额,但如何确定补充配额的数量仍唯有成熟方案。
在笔者看来,解决这些问题的已有方案仍有缺陷,最好的方案仍是使用行业基准法。目前国家相关的
专家联合行业协会,也在研究如何在化工等行业应用行业基准法。但鉴于我国企业 的数据基础较为薄弱,短时间内完全使用行业基准法仍不现实。若国家短期内要纳入化工、钢铁等行业,只能针对历史强度法具体的问题,提出不完美的解决方法,等待数据完善后再使用行业基准法。
不过话说回来,哪天政府狠下心来完全
拍卖,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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