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省
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在福建日报公布了我省2016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的
碳排放和配额清缴情况。截至7月11日,9大行业277家企业中,有271家企业主动完成
履约,2家企业延期完成
履约,尚有4家未按规定完成履约。
去年12月22日,福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运行,共纳入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陶瓷等9大行业277家企业,约覆盖2亿吨二氧化碳排放,占我省碳排放的80%以上。从覆盖碳排放总量上看,我省
碳市场与湖北、广东的体量相当,在我国现有8个区域
碳市场中位居前列。
截至7月7日,福建碳市场累计成交量401.67万吨,成交金额10562万元。其中:福建
碳配额(FJEA)成交305.51万吨,成交金额8647万元;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成交68.7万吨,成交金额1390万元;福建林业
碳汇(FFCER)成交27.4万吨,成交金额525万元。
根据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底前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提交不少于上年度经确认的碳排放量的排放配额,履行上年度的配额足额清缴义务。
延期完成履约的2家企业是: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福建春驰集团新丰水泥有限公司;
尚未按规定完成履约的4家企业是:福建南鹰陶瓷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新峰陶瓷有限公司、福建省晋江市燕山建陶有限公司、晋江市宗盛陶瓷工艺有限公司。
那么,拒不履行清缴义务的,将受到哪些处罚呢?
根据《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违反规定未足额清缴配额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责令其履行清缴义务;拒不履行清缴义务的,在下一年度配额中扣除未足额清缴部分2倍配额,并处以清缴截止日前一年配额市场均价1至3倍的罚款,罚款金额不超过3万元。
更厉害的还有——失信惩戒!
《福建省碳排放交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提出,省碳交办根据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信用等级评价,制定相应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管理措施,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对被评定为失信的重点排放单位、第三方核查机构以及参与我省碳排放权交易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省碳交办可会同有关部门给予以下失信惩戒:
(一)移出名录库;
(二)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
(三)在日常监管中,增加检查频次;
(四)在政府招标采购时,置后考虑或不予考虑;
(五)在安排预算内投资、财政专项资金时,减少扶持力度或取消申请资格;
(六)纳入税收、银行等征信系统管理;
(七)限制或取消发改等部门组织的各类认定认证和荣誉评选资格;
(八)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其失信行为及相关信息;
(九)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可以实施的其他惩戒措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信用等级评价有效期3年,并实行动态管理。市场参与方在评价结果公布30日内主动整改失信行为的,可向省经济信息中心提出调整申请。
据悉,我省碳市场覆盖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下半年将在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8大行业基础上纳入年能源消耗总量达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工业企业。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行业、具有福建特色的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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