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企业配额主要采用基准线法和历史排放法计算分配。
(一)基准线法
电力行业的燃煤燃气发电(含供热、热电联产)机组、水泥行业的熟料生产和粉磨、钢铁行业长流程企业使用基准线法分配配额,先按2015年度产量发放预配额,再按2016年度生产情况对产量进行修正后核定最终的配额,并对预发配额进行多退少补。计算公式为:
1.控排企业
预发配额=2015年度实际产量×基准值
核定配额=预发配额×产量修正因子
具体计算方法详见附件3,下同。
2.新建项目企业
配额=设计产能×基准值
(二)历史排放法
电力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发电机组(使用煤矸石、油页岩、水煤浆等燃料)、水泥行业的矿山开采、微粉粉磨生产、钢铁行业短流程企业和其它钢铁企业以及石化行业企业使用历史排放法分配配额。计算公式为:
1.控排企业
2.新建项目企业
配额=∑(预计各能源品种的年综合消费量×各能源品种相应的碳排放折算系数)控排企业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附件3。新建项目企业按历史排放法折算碳排放的各能源品种取值范围与控排企业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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