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碳排放交易配额分配制度的基本原则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我国碳排放交易配额分配制度的构建仍需秉持公平与效率、环境效果与产业竞争力保护四个基本原则。在我国碳排放交易制度引入国民经济体系的初始阶段,涵盖产业和企业的过渡期适应将是中央决策者主要的考虑因素。一方面,产业竞争力的保护要优先于环境效果,尤其是我国目前所处的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经济增长并没有完全实现与碳排放脱钩,在排放峰值带来之前很难实现真正的总量约束控制;另一方面,配额分配工作的实施效率优先于实施公平性,以避免给政府造成过高的管理成本。而在我国碳排放交易制度正常运行的高级阶段,产业竞争力保护应当逐步让位于环境效果因素,通过强有力的温室气体配额管理和排放约束,促使纳入产业实现自身的技术改造和低碳转型。配额分配工作的公平性必须是决策者首要重视的问题,通过设计更加复杂精密的分配规则,强化数据收集、基准制定、分配执行和实施过程的监管,保障配额分配真正有利于排放水平的降低,有利于进行低碳技术革新的企业发展,实现配额分配制度在事先设计、分配实施和分配效果多领域的公平效果。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2、中国碳排放交易配额分配制度的基本方式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在配额分配方法的适用上,仍然需要中央决策者根据我国碳排放交易制度的发展阶段进行选择和方法组合。在国家碳交易启动的初始阶段,分配方法应以无偿分配为主,以有偿分配作为必要补充,在无偿分配中以祖父法作为主体,个别产品实现标准化的产业部门初步采用基准法则。有偿分配的有限适用主要考虑到我国配额二级市场初期发展的不成熟,需要帮助涵盖企业在期末进行履约获得配额的购买途径。在中国国家碳交易的成熟阶段,分配方法应以有偿分配为主体,以无偿分配作为必要补充。有偿分配将以配额拍卖作为主要手段,实现环境损害真正内部化为企业的排放成本,配额收入将进入到国家建立的应对气候变化专项基金,资助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同时可以用来补贴易受配额成本影响的弱势群体。无偿分配转变为辅助手段后也有其继续存在的必要性,可以用于防止碳泄漏的发生以及对国民经济重要产业部门的竞争力保护。在配额分配的层级选择上,由于我国碳排放交易制度覆盖范围的多产业特点,基于不同产业的多层级分配是最佳路径。
3、中国碳排放交易配额分配制度的补充机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新入者配额分配、关闭迁出的配额处理以及早期行动者奖励是我国碳排放交易配额分配制度构建中必须纳入考虑的主要补充机制。在国家碳交易的初级阶段,在初始分配以祖父法作为主要手段的情形下,针对新进入者则需要建立新的分配规则对其进行配额分配,因此由政府制定产业基准比由新建企业申报预测产能的方式更具公平性。在涵盖企业停产或关闭时,已经获得的无偿分配配额应当被政府全额或按照一定比例收回。早期行动奖励机制的引入对于弥补祖父法分配在公平性上的缺失是十分必要的,以配额形式向早期行动企业进行补发将是我国实践的最佳方式。在我国国家级碳交易发展到成熟阶段之后,针对涵盖企业的配额分配都将采用以拍卖为主体的有偿分配,新进入者的配额分配也将划归到有偿分配体系中,关闭企业也可以保留配额进行自由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