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交易中配额初始分配基本规则涵盖了分配方法的选择、产业部门的层级分配和补充机制。政策制定者在分配基本规则时,需要综合考虑分配的公平与效率、环境效果与产业竞争力保护四个基本原则。在碳排放交易制度不断发展成熟的过程中,配额初始分配的基本规则也经历了由无偿向有偿,由单层向多层分配模式的过渡。补充机制的设计则随着制度的日臻完善而呈现出不同的变化特征。
效率与公平原则
效率与公平是分配基本原则中的对立统一体。配额分配的效率是指在确定性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约束下,实施分配的政府和获得配额分配的企业所能实现的最小成本和最大收益。一方面,配额作为一种稀缺性资源,应当分配到能够高效利用的接收者手中,从而实现配额资源的最优配置;另一方面,初始分配应当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至少不应导致管理成本的不对称增加。据易碳家了解到,配额的公平分配是指配额分配的经济收益和成本在不同接受者之间的合理分摊。首先,分配方法的选择应当保证公平性,同一类型的企业之间以及新进入企业与既有企业都应获得公平分配的机会。其次,配额分配形式上的公平应让位于实际效果的公平。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环境效果原则
环境效果是进行配额初始分配制度设计必须考虑的重要原则。从短期效果看,在一个排放总量确定的制度运行区间之内,温室气体减排数据也是明确的,针对涵盖企业适用不同的分配方法将不会影响环境效果的实现。从长期效果看,即使连续期间的总量设定可以保证温室气体控排水平的稳定性,但依然需要采用有效的分配方法实现减排激励作用。如果分配方法的选择事实上起到了向高排放行业分配更多配额的效果,将不利于整个经济体系完成低碳转型,未来实现更佳环境效果的难度将显著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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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力保护原则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决策者在将能源密集型和贸易暴露型产业纳入到碳排放交易覆盖范围时需要考虑短期成本增长对国民经济整体的影响。不同产业的生产成本结构以及所面临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差异,导致这些产业部门在被纳入到配额管理之后呈现出不同的适应能力。因此,决策者不得不充分考虑针对不同产业部门的差别待遇,尤其是在适用分配方法时,有针对性地采用无偿和有偿分配手段。特别是对于那些对配额成本十分敏感且在国民经济占据重要地位的工业制造部门,无偿分配方式将是首要考虑对象,以便提升这些产业在纳入排放交易的过渡阶段对配额成本的适应和吸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