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易碳家了解到,目前对于如何分配碳权主要有两种倾向: 一是遵循公平的原则, 以人均碳排放量这一指标来分配未来的碳排放权; 另一种则强调效率, 提倡以GDP (国内生产总值) 碳排放强度( 单位GDP碳排放量) 为指标分配碳权。前者承认每个人对全球的公共资 源享有相同的权利, 这无论从人类伦理精神以及国 际人权宣言还是从各国的法律原则而言, 都是人类社会所追求的一项正义原则。而后者被认为可以保证全球在一定的资源容量下达到产出的最大化。第一种方法对发展中国家有利, 而发达国家则支持第二种分配方法。因此某种综合考虑人均碳排放量和GDP 碳排放强度的混合分配机制将较容易被发展 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共同接受, 也更能体现可持续发 展的基本内涵和框架公约中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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