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控排企业配额发放
2013年11月27日-12月10日,控排企业通过省发展改革委配额注册登记系统获得免费配额;12月中旬,控排企业通过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的有偿配额发放
平台购买有偿配额。
2.新建项目企业配额发放
新建项目企业需在项目投产前通过有偿配额发放平台或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有偿配额;新建项目企业购买项目足额有偿配额后,省发展改革委通过配额注册登记系统发放免费配额。
3.有偿配额发放
(1)核定有偿配额量:有偿配额量由控排企业配额量的3%和部分储备配额构成。2013年有偿配额共0.29亿吨。
(2)发放时间:2013年12月中旬。
(3)发放对象:控排企业、新建项目企业。
(4)首次发放底价:拟定60元/吨配额。
(5)发放平台: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6)发放流程:由省发展改革委委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有偿配额竞价购买,企业提交竞价购买配额申请、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缴纳购买资金,省发展改革委通过配额注册登记系统完成配额的交割。
(7)新建项目企业除按照上述方式购买有偿配额外,也可按照交易规则在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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