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8月15日公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绿色金融债券的议案。议案提出为贯彻国家发展
绿色经济的重要举措,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支持绿色信贷业务,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服务绿色发展,支持绿色产业,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绿色金融债券。
议案规定各次债券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5 年期,可分为3 年期和5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各次债券募集的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满足公司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全部用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发布的《
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规定的绿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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