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应注意的要点
首先,根据指导目录确定是否属于绿色产业的范围,以及确定能够发行的绿色债券类型。企业在确定发行渠道时,建议在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对发改委、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两目录进行考察,选择适合的渠道。比如,《发改委目录》纳入了核电装备制造、核电站建设和运营,而《金绿委目录》并没有。因此,如果企业募集资金拟用于核电领域,从绿色项目认定角度,选择绿色企业债成功发行的可行性更大。如果企业考虑境外发行,绿色项目的认定标准则应参考国际资本市场协会的《绿色债券原则》。
其次,债券发行活动中,建议企业选择有经验的法律顾问进行全程协助。尤其在涉及境外发债时,需要发行人、担保人、主要资产所在法域的律师共同参与。由律师协助企业确定债券发行架构;确定增信措施;对境内外审批监管进行分析;协助准备审批申请材料;开展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撰写、修改发债说明书;参与起草、审阅、修改债券条款条件以及担保文件等。
最后,企业应妥善使用绿色认证,增加发行成功率。绿色认证区别于发行人主体及债项评级,目前虽非强制性必备文件,但在特定情况下应提供。
比如,上交所要求,符合《金绿委目录》及上交所认可的相关机构确定的绿色项目范围以外的投资者不容易识别或发行人认为需要聘请第三方评估认证的绿色项目,申报发行时应聘请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在国际市场发行绿色债券时,绿色认证是提高项目绿色属性最有力的证明。
绿色债券的概念在逐渐普及,中国已有不少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笔者近期即协助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瑞典发行了绿色债券。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选择发行绿色债券作为融资渠道之一。
作者: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霁虹、律师吴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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