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碳债券的产品定价来看,既要降低债券发行主体的融资成本,又要兼顾投资者的收益。融资主体倾向于以所能实现的最低成本获得资金的使用权,投资者愿意将资金配置在收益高、风险低的领域,在信用债市场通常主体评级高的企业更容易以较低的
价格发行债券,而主体评级较低的企业通常遭遇发行困难的局面。
中广核碳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的定价方式,固定利率作为债券投资人的保底收益,而浮动利率实现项目投资者与债券投资人分享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收益,与债券存续期内中广核5个风电场每年节约的
碳指标在深圳
碳排放权交易所出售获得的利润正相关,浮动收益在5BP~20BP之间,相当于内嵌了碳收益期货的金融属性。这种利率结构的设计既体现了投资人主动承担推动经济低碳发展的责任,又为碳债券利率低于市场同级别债券利率作了补偿,开拓了债务资本市场与
碳交易市场相结合的新篇章。若未来可大规模推进,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向低碳循环经济导向下的新型市场转变。
作为一种针对直接投资者的融资手段,碳债券充分利用碳资产的金融属性开发的金融产品,不再拘泥于资金是否直接投向
节能减排项目,而是尝试遵循市场对于
碳金融资产的定价利用成熟的
碳金融市场达到配置资源的目标。虽然在现有发行制度框架下,碳债券的发行与碳金融的相关程度还有待提高,与碳金融资产的挂钩方式还需要更加丰富和建设性的创新,对于支持
节能减排活动还具有一定局限性。但是,随着政策引导不断加强,市场碳风险定价等机制逐渐完备,投资者对碳金融产品的认可程度提高,企业碳债券作为以金融市场手段引导多元化资本投向节能减排的重要工具的作用将更加凸显。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