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资产+金融产品”构成“碳债券”模式可复制性值得期待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杨阳腾 钱箐旎2014-06-24 08:07

  国内首单“碳债券”日前正式推出。5月12日,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在深圳共同宣布,中广核风电附加碳收益中期票据(简称“碳债券”)在银行间交易商市场成功发行。
 
  这是国内首个金融与碳资产相结合的“绿色债券”,既是国内碳金融市场的突破性创新,也实现了国内碳交易市场发展及跨要素市场债券品种创新的双赢。
 
  创新融资模式
 
  据了解,该笔“碳债券”的发行人为中广核风电,发行金额10亿元,发行期限为5年。主承销商为浦发银行(9.66, -0.04, -0.41%)和国开行,由中广核财务及深圳排交所担任财务顾问。该笔债券将用于装机均为4.95万千瓦的内蒙古商都项目、新疆吉木乃一期、甘肃民勤咸水井项目、内蒙古乌力吉二期项目以及装机为3.57万千瓦的广东台山(汶村)风电场。
 
  业内人士表示,“碳债券”的推出,填补了国内与碳市场相关的直接融资产品的空白,体现了金融市场对发展国内低碳金融的支持。
 
  “发行‘碳债券’的目的,主要是通过碳资产与金融产品的嫁接,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融资工具的创新。”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牛智平说。
 
  据介绍,首单“碳债券”的发行,不仅拓宽了我国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融资渠道,也提高了金融市场对碳资产和碳市场的认知度与接受度,有利于推动整个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变,对于构建与低碳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碳金融环境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企业通过发行‘碳债券’,将碳交易的经济收益与社会引领示范效应结合,将降低企业及项目的综合融资成本,也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加快投资于其他新能源项目的建设。”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任力勇说。
 
  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杨斌介绍,该笔债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的形式。其中,浮动利率部分与发行人下属5家风电项目公司在债券存续期内实现的碳资产收益(即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正向关联,浮动利率的区间设定为5BP到20BP(基点)。
 
  基于碳债券的创新性和吸引力,此次“碳债券”发行利率为5.65%,较同期限AAA信用债估值低46BP,这也充分体现了投资人对附加碳收益的信心。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