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正在推进一系列气候政策,以应对全球变暖挑战并适应国际
碳减排趋势。泰国计划在2025年启用《全球变暖法案》(Global Warming Act),并开始征收
碳税,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泰国将成为继新加坡之后第二个实施
碳税的东盟国家。
碳税政策
泰国碳税将覆盖能源、交通和工业部门,目标是到2030年减少30%的排放量。税务局将采用国际标准,从排放源头征税,首先从石油产品入手。例如,柴油的消费税为每公升6.44泰铢,碳税税率为每吨200泰铢,换算下来,每公升柴油将征收碳税0.52泰铢。此外,泰国还计划根据车辆每公里
碳排放量设置差异化税率。
泰国的碳税政策旨在减轻欧洲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影响,并提高泰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泰国政府预计将于今年晚些时候颁布相关立法,进一步明确碳税的实施细则。
泰国计划到2030年全面建立排放交易体系(ETS),并允许企业在该体系中使用
碳信用抵消高达15%的温室气体排放。泰国证券交易所副总裁Suraphon Buphakosum表示,这一政策旨在推动泰国自愿碳市场的发展,尤其是林业项目。不过,该计划目前仍需政府批准,并且只允许基于自然项目的
碳信用参与抵消。
泰国的这一抵消政策对比其他国家碳市场最为最激进,根据彭博
新能源财经的报告,泰国的目标是到2065年实现净零排放。为此,泰国已确定能源、建筑、交通和农业等领域的约2166个设施将纳入其限额与交易机制。此外,泰国还计划在2027年至2028年期间收集相关数据,并在2029年进入
试点阶段。
部分国家碳信用抵消政策
在全球范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碳市场对碳抵消机制的使用比例有各自的规定:
中国:在全国碳市场中,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CCER)抵消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消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 。
韩国:韩国碳排放交易体系(ETS)最初允许控排实体使用10%的国内抵消信用抵消
履约,但自2021年起,这一比例已降低至5% 。
欧盟: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在初期阶段允许使用国际减排指标(如清洁发展机制,
CDM)进行抵消,但自2021年第四阶段开始,已禁止在EU ETS内使用国际抵消机制,但欧盟近期正在考虑将其境内认证的碳清除用于欧盟碳市场,详情可见重磅,欧盟正在考虑将碳信用重新纳入欧盟碳市场!。
日本:日本正在转型强制碳市场,较为特殊的是,日本政府还计划引入国际碳清除信用(CDR),包括
碳捕集、利用和封存(
CCUS)、沿海蓝碳、生物能源
碳捕集和封存(BE
CCS)以及直接空气捕集和碳封存(DACCs)。以上四类碳清除信用(CDR)将被GX-ETS直接用作碳抵消,并被允许进入日本碳市场,抵消使用的上限为5%。
新加坡:根据该国政策,从2024年起,新加坡公司将可以选择利用符合条件的国际碳信用来履行部分碳税义务。该政策于2022年11月推出,旨在帮助新加坡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通过购买这些碳信用,企业最多可以抵消其碳税排放的5%。新加坡的碳税适用于每年排放至少25,000吨温室气体的所有设施,定为每吨5新元,2024年和2025 年将升至每吨25新元,2026年及以后将升至每吨45新元。
新西兰:新西兰ETS最初允许使用国际减排指标(如CER)进行履约,但国际减排指标对新西兰碳排放交易体系产生了负面影响。自2015年6月1日起,国际减排指标被彻底退出新西兰市场,仅允许本土履约指标参与碳市场交易 。
泰国未来作为全球最大的排放量抵消比例碳市场,允许企业通过碳信用抵消15%排放量,必然能够有效创造碳信用的市场需求,推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和可持续项目的发展。这种政策不仅增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提升了其参与碳减排的积极性,还能促进市场流动性和创新,为新兴经济体和小规模项目提供发展机会。通过这种方式,泰国可以进一步完善自愿碳市场的生态体系,推动基于自然的项目获得更多资金支持,从而为实现国家的净零排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提升其在全球气候行动中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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