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195个国家2015年12月12日通过《巴黎气候协定》,但一直未就设立
碳信用交易机制的第6条条文达成共识。经过9年磋商,各国终于在上周六(23日)于阿塞拜疆举行的第29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闭幕全体
会议上达成共识,
碳市场得以正式投入运作。
碳交易是排放权交易方法的一种,为各市场主体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设置额度上限,然后以市场交易机制在受管制的主体之间分配排放量额度。目标是在市场机制的驱动下,相较于可无成本地排放温室气体,推动工业和商业过程向更低碳的方向发展。
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主席、阿塞拜疆生态和自然资源部长巴巴耶夫宣布,各国就《巴黎气候协定》第6条达成共识,全场掌声持续约30秒。第6条是主管碳交易市场的机制,允许国家在双边或多边协定下进行碳交易,以实现国家自定贡献,同时建立一个中央机制,核实、批准和发放高质量的碳信用。
条文的部长级磋商会议,由新加坡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新西兰气候变化部长兼税务部长沃茨(Simon Watts)联合主持。傅海燕指各国就《巴黎气候协定》达成共识是启动碳市场的强心针,有助推动高质量碳信用交易,调动私人资本促进全球减排,以及确保全球升温可以控制在1.5℃以下至关重要。沃茨称,各国共识向市场发出明确信号,即积极发掘减排和支持国家实现气候目标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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