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总理在第13号指示中明确指出,落实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上所做出的到2050年将净排放量减少至“零”的承诺,越南已更新《国家自主贡献》,将减排国际承诺具体化。
实施《国家自主贡献》是各国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关于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的责任,其中包括减少能源、农业、土地利用和林业、废物管理、工业流程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量的目标。
为确保落实《国家自主贡献》到2030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等承诺,制定并实施跨部门温室气体减排计划;发展
碳市场和
碳信用管理机制刻不容缓。其有助于提高参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和发展森林项目的企业的竞争力和人们的收入。
在越南,从2000年代中期至今,许多企业实施了创造碳信用额的计划和项目,并在自愿市场上向世界交换碳信用额,特别是清洁发展机制(
CDM)下的计划和项目的碳信用额。然而,在越南,许多组织、企业和个人并没有正确理解碳市场以及如何创建碳信用额以便能够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加强碳信用管理工作,促进碳市场发展,确保NDCs的实施,确保实现国家、企业、人民和参与伙伴之间的利益和谐,并提供有关碳市场和碳信用创建方法的准确、完整的信息,以能够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政府总理要求:
越南工贸部、交通运输部、建设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等部委根据政府2022年第06号议定(06/2022/NĐ-CP)的规定,抓紧时间制定、发布部门级温室气体排放减缓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在2024年第三季度前完成《国家自主贡献》承诺的目标。
上述各部委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政府机关负责人、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组织指导所属机关、组织和单位严格执行本指示。政府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管理监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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