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各国政府都宣布了在其管辖范围内对
碳市场活动施加更多控制的意图。可查看此前文章:观点解读:津巴布韦强制“国有化”使得全球自愿
碳市场陷入动荡
这些国家包括津巴布韦津巴布韦5月底举行的部长级新闻发布会称过去的安排“无效”,肯尼亚上月发布的一份公告称,现有的
碳信用已不复存在协议将被“撤销”。该地区的其他地方也计划宣布类似的声明,这是继世界其他地方早些时候采取的步骤之后,世界似乎很可能会这样做正在见证一个迈向新时代的广泛运动。
Robin Rix, Verra首席法律、政策和市场官的观点认为:虽然一些观察人士用悲观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但Verra认为,这些举措的长期影响总体上是积极的。具体来说,就是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对于政府来说,这是一个好的迹象,表明碳市场早就应该在公共政策中成为主流。与其说这是一个“国有化风险”的例子,不如说是一个成熟市场的例子各国正在申明对本国自然资源的主权,这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
Verra相信,所有利益关联方都能找到一条前进的道路将把扩大的资金、技术和能力流向世界各地的社区。综上所述,有四个理由欢迎这些发展:
1. 政府可以这么做。监管在其境内发生的活动完全是一个国家的职责范围,减少或消除
碳排放的项目也不例外。因此,围绕这些发展的叙述应该从“强制国有化”转向“强调资源主权”。
2. 各国政府的关注是一个好迹象。直到最近,碳信用还是一个小众的精品行业。随着人们越来越关注气候紧急情况——以及碳信用帮助解决这一问题的力量——各国政府也越来越注意到这一点,并越来越仔细地考虑如何建立对投资者有吸引力的制度,同时提供足够的保障,确保包括当地社区在内的司法管辖区真正受益。这一过程既不容易也不直接,往往必须针对不同的司法管辖区。
3. 政府可能会要求项目寻求授权,这很正常。项目可能会期望政府做出安排,要求项目向他们注册,例如申请和接收批准或授权信的审批程序。这是标准做法,也是清洁发展机制和京都议定书下的Jl项目的规则。这一过程也可以具体规定东道国的决定,即减排或清除的碳核算收益是否保留在东道国的国家自主贡献中,并有助于该国的国家自主贡献,还是出口到另一个国家。
4. 长期政策信号是积极的。从《京都议定》到《巴黎协定》,再到《格拉斯哥协定》和其他地区,这一领域更广泛、更长期的政策制定轨迹是,各国政府越来越支持国际合作方法在减少和消除排放、支持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而高完整性的碳信用计划是世界上最成熟的方法。此外,很明显,由非政府组织运营的碳信用计划,如Verra的碳认证标准,在帮助政府实现其排放目标方面可以发挥作用。
最后,Verra认为,对于自愿碳市场来说,国家资源主权时代将有助于碳市场充分发挥其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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