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
碳信用市场由各种各样的供给源、需求源和贸易框架组成。
供给来源于不同类型的信贷机制,包括国际信贷机制(International crediting mechanisms)、国内信贷机制(Domestic crediting mechanisms)和独立信贷机制(Independent crediting mechanisms)三类。国际信贷机制是根据《京都议定书》(包括清洁发展机制,简称
CDM)和《巴黎协定》等国际条约建立的信贷机制;国内信贷机制是指国家、地区或各级政府建立的信贷机制,如加州合规补偿计划和澳大利亚减排基金;独立信贷机制,包括由非政府实体管理的标准和信贷机制,如碳信用登记非盈利组织Verra和黄金标准(Gold Standard)。
需求来源于国际协议和国家法律规定的一系列合规义务,以及公司、政府和其他组织作出的自愿承诺。大多数碳信用往往会吸引一系列不同类型的买家,这意味着很少有碳信用只与一个需求来源相匹配。大体可以确定四大类需求驱动因素:
一是国际合规市场(International compliance markets),主要响应根据国际协议作出的承诺。主要包括:1)国家自愿购买/利用国际条约承认的信贷或"减排结果"(mitigation outcomes),以帮助履行其减排承诺;2)购买符合《国际航空碳抵消和减少计划》(CORSIA)规定义务的信用额度的航空公司。
二是国内合规市场(Domestic compliance markets),主要用于企业购买符合国内法律(通常是ETS或
碳税)规定义务的信贷。
三是自愿
碳市场(Voluntary carbon markets),包括实体(主要是私营实体)购买碳信用额度,以遵守自愿减排承诺。尽管一些实体也购买根据国际或国内信贷机制发行的碳信用产品,但主要还是根据独立的信贷标准发行的碳信用。
四是基于成果的融资(Results-based finance),是指在碳市场中,政府或国际组织购买碳信用额度,以鼓励缓解气候变化或实现国家目标。基于成果的融资还可以指以实现减排而进行的更广泛的支付行为,不需要任何信贷或其他所有权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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