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受国际气候公约制约的机制,通常由国际机构管理。目前主要是《京都议定书》下的清洁发展机制和联合
履约机制两种。
联合履约机制(JI)是指发达国家(工业化国家)之间通过项目的合作,其所实现的减排单位(ERU)可以转让给另一发达国家缔约方,同时在转让方允许排放限额上扣减相应额度。
清洁发展机制(
CDM)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合作,通过项目所实现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用于发达国家缔约方完成在议定书下的减排承诺。
CDM是签发
碳信用和注册减排项目最多的
碳信用机制,发放的碳信用75%以上集中在工业气体和可再生能源两个领域。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截至2021年4月1日全球注册备案CDM项目数共计8415个。其中2004-2012年期间注册备案项目占比近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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