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碳费费率终于拍板定案,一般费率每公吨300元(新台币,下同),若企业选择最高标准的自主减量计划,可适用优惠费率A方案50元,或B方案100元;碳费2025年5月底前试申报,2026年正式收费,实施时间应是配合欧盟2026年开始执行的“碳边境调整机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
碳费费率出炉后,岛内环团与产业界都不满,前者认为太低、减碳诱因不足,后者则认为太高,影响产业竞争力,甚至有人认为会造成减碳资源较不足的部分传产“消失”,如果企业活不下去,那有没有减碳也就没有意义了。现阶段来看,这两种观点都有道理,但若是以长期来考虑,则目前的起征点并没有那么重要,重点是不到6年后的2030年,台湾地区的碳费终究是要走到国际水平。目前欧盟
碳交易市场价大约是1吨70欧元(约合新台币2500元),这和台湾的费率存在着相当大的落差。
此外,根据台当局环境部门之前委托英国伦敦政经学院(LSE)团队碳定价研究的建议,碳费起征价不宜低于300元,并且要逐渐提升到2030年约3000元。尤其台湾目前碳费征收的对象仅涵盖全台50%的排放量,想透过碳费达到明显的减碳成效,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台经济部门表示,碳费应考虑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不过,征收碳费的目的之一是把碳成本留在台湾,毕竟台湾地区以出口为导向,而欧盟是主要的出口市场之一,如果碳费课征不足,到了出口地,还是要另外再购买CBAM凭证,那等于是将征收的费用落入他人之手,这样的碳费机制就不符合当初设计时要与国际接轨的目标。
其实,碳费高低就有如“朝三暮四”与“朝四暮三”之别,出来混总要还的,现在少缴较无感,但不是不报、时候未到,2026年台湾产业被迫补交大额CBAM时,心痛的就不只是企业了,还有流失大量碳费收入的政府和人民。台经济部门与其打着帮企业争取低碳费旗号的马后炮,不如赶快帮助企业增强减碳作为。
好消息是,根据台当局环境部门的说法,台湾地区“碳费”属于欧盟CBAM定义的有效
碳价形式之一,确定可予以抵扣。只不过,岛内业界该如何接轨CBAM,业界还是雾煞煞;此外,台湾“自愿减量项目”抵减碳费的减量额度(也就是所谓的“碳权”),并未得到CBAM机制承认,因此即使台湾企业可以用自愿性减量额度抵部分碳费,但因未获欧盟承认,所以有可能买了碳权而不被认可,出口到欧洲恐怕须购买超过预期的CBAM,形同被剥两层皮。
随着碳费开征,企业为节省成本,可能会轻信一些掮客引进所谓经国际知名验证机构Verra验证的碳权,其中是否涉及诈骗,不但企业须提高警觉,台行政机构各部门也有责任为企业妥为把关。
实施碳费最重要的目的还是为减碳,民进党当局本预计在2025年减量10%,根据台环境部门2024年版的《台湾温室气体排放清册报告》,至2022年仅减量约1%,进度远远落后,台当局环境部门负责人彭启明已坦承2025年的减量目标不可能做到,所以又提出了一个2032年要减量40%的目标。然而,时间往后挪移就能做得到吗?只怕这是“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减碳待明日,万事成蹉跎”的自欺欺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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