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关税应避免三个误区
对企业而言,组织的碳中和具有长期性、自愿性,而产品碳足迹管理是无法回避、具有紧迫性的碳规制,企业管理层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和判断,并避免三个容易陷入的误区。
一是不够重视、甚至忽视。虽然每个企业都会涉及碳排放,但由于目前国内外碳规制涉及的对象主要是电厂和高碳密集企业、
新能源企业和
碳汇企业等,不少其他行业的企业认为减碳和自己生产经营关系不大;加之国内外碳核算规则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且在不断推陈出新,因而对此知之甚少的企业主大有人在。还有的企业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建立了碳中和战略和规范化管理,但企业的最高管理层并未真正理解碳管理的重要性,简单理解为“计算排放,买点减排量抵消一下”,投入很少的精力和资源,把它当形象工程。
二是夸大减排数据、甚至造假。有的企业确实开展了减排工作,然而在推进项目时并未达到声称的减排目标,反而会招致质疑和批评。目前国内外对碳减排的核查、惩罚机制还很不健全,但缺陷正在不断被改进。2023年起,科学碳目标倡议(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简称SBTi,是一项由碳信息披露项目、世界资源研究所、世界自然基金会和联合国全球契约项目联合发起的全球倡议)开始对未能在24个月内提交减排目标验证的企业或组织在官网上公示,标记为“COMMITMENT REMOVED(承诺已移除)”,这些被移除的企业或组织因而有了“漂绿”、“洗绿”的嫌疑。全球有9000余家公司参加该倡议,已有数百家公司被标记和移除,其中不乏知名跨国企业。
三是减排量被低估,支付额外的碳费。有的企业实实在在地推进减排,但由于不熟悉国内外核算方法和标准的差异,有的减排量国内认可而国外不认可,未来可能增加出口成本。例如:通过电网购买的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国内可计算为减排量,但有的国家要求必须直接购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通过电网购买的只能按照中国电网的平均碳排放因子计算,这样计算出来的排放量就比实际高出不少。
作者:梁朝晖,上海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本文是2024年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产业国际竞争力分析项目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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