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8日,欧盟正式批准了全球首个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计划在2023年10月正式运行。预计CBAM的开征将对我国钢铁、铝、有机化学品及塑料等产品出口形成显著冲击,倒逼全国
碳市场改革,形成有效
碳价机制;但另一方面也将推动全球
清洁能源产业需求增长。CBAM的落地可能会加速其他发达国家效仿欧盟出台各自碳边境税,相关风险值得长期关注。
▍“搭便车”现象是当前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关键阻碍。
温室气体作为全球公共品,其负外部性由各国共同承担。
碳减排缺乏内生激励,同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缺乏有效约束机制,搭便车现象难以避免,
碳排放的囚徒困境亟待解决。历次气候变化大会所确定的减排目标均未实现。
▍“气候俱乐部”是克服搭便车的新思路,核心在于对非参与国征收碳关税。
威廉•诺德豪斯认为各国可以建立以“国际目标碳价”为核心的气候俱乐部,将碳排放的外部性内部化成排放
价格,激励俱乐部内国家与企业减排;同时对非俱乐部国家进行惩罚,主要方式即为征收进口关税。
▍欧盟已正式批准全球首个碳边境税CBAM,针对进口产品的绝对碳排放的碳价差征税。
CBAM要求出口欧盟的商品根据其碳排放强度缴纳与欧盟企业同等水平的碳成本,具体而言:CBAM碳边境税=进口产品的碳排放×进出口国的碳排放价差。CBAM将于2023年10月开始试运行,2026年正式起征,覆盖钢铁、水泥、铝、化肥、电力、氢能、特定条件下的间接排放、特定前体和某些下游产品,如螺钉和螺栓等钢铁制品。
▍美版碳边境税CCA或于明年完成立法,2024年开始正式执行。
美国CCA与欧盟CBAM最大的区别在于,欧盟针对进口商品的全部碳排放按当前碳价征税,而CCA将只对超过美国平均水平的排放量部分征收费用,按固定碳价征收。具体而言:CCA碳边境税=(进口产品碳强度-美国产品平均碳强度)×产品质量或数量×固定碳价(目前为55美元)。
▍碳边境税是以气候治理为名的贸易保护工具,需关注其与WTO相关规则的兼容性。
WTO框架下,以环保、人权为名的新型非关税壁垒日益成为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手段。一方面,发达国家可以通过碳边境税在国际竞争中保护国内产业、限制中国等新兴经济体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也可凭借技术优势,出口节能设备获取
低碳经济发展红利。另外,碳边境税或与WTO规则中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冲突,两大制度兼容性存疑。
▍以欧盟CBAM为例,我们认为未来碳边境税将对我国产生三方面影响:
对钢铁、铝、有机化学品等产品出口形成显著冲击。欧盟当前碳价水平下,中国钢铁出口碳成本超500元/吨,已超过长流程钢材平均利润,钢铁和铝面临的等价税率分别超10%和25%。未来下游产品亦有被纳入CBAM的可能,电子产品、铝制车架等均有风险敞口。
预计将倒逼全国碳市场改革,形成有效碳价机制。由于碳排放数据造假问题,目前全国碳市场改革停滞。而CBAM接受商品原产国显性碳价,预计将倒逼我国碳市场逐步扩大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提升
碳配额价格。
推动全球清洁能源产业需求增长。CBAM将外购电力的碳排放也纳入考虑范畴,我国清洁能源产业或将迎来显著利好,风电、光伏组件等产品的出口需求或有明显提升。
▍CBAM落地或将引发蝴蝶效应,发达国家效仿出台各自碳边境税概率提高。
G7国家已计划建立全球首个气候俱乐部,美、英、日、加等多个国家宣称未来将实施碳边境税政策。CBAM的落地可能会加速其他发达国家效仿欧盟,这一方面将导致全球气候治理格局的割裂,另一方面可能脱离经贸层面上升到政治层面,发展为新一轮的全球贸易争端,相关风险值得长期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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