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边境调节机制也被称作碳关税或碳边境调节税,是指在实施严格的气候政策的基础上,要求进口或出口的高碳产品缴纳或退还相应的税费或
碳配额。截止目前CBAM 有三个版本,CBAM3.0 过渡期是2023-2026 年,具体实施期是2027 年,主要征收行业包括水泥、电力、钢铁、铝、化肥、有机化工、塑料、氢、氨,2032 年之前扩展到欧盟
碳市场覆盖的所有行业。
CBAM 对行业的冲击力受中欧
碳价差额、免费配额比例、覆盖范围等的影响。为了直接体现CBAM 可能对中国相关行业造成的影响,我们估算了电力、水泥、化肥、钢铁、铝、有机化学品、塑料和氨行业(因为没有具体披露氢行业的出口数据,没有计算氢行业)的欧盟碳关税情况。我们将使用我国产品的上游排放数据以及欧洲平均
碳价估算该欧盟进口产品征收的碳边境调节税。其中上游排放指的是生产单位该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包括电力、运输等。
基于我们测算,2021 年中国出口欧盟的塑料产品的碳边境税数额可能高达16.5 亿美元;出口欧盟的有机化学品的碳边境税数额可能高达8.4 亿美元;出口欧盟的钢铁产品的碳边境税数额可能高达3.8 亿美元;出口欧盟的铝产品的碳边境税数额可能高达3 亿美元;化肥、水泥、氨行业本身出口额较低,
碳税相对较小。
总的来看,我们认为欧盟实施CBAM 对中欧贸易和我国出口的影响并不大,原因如下:从总量上来看,受CBAM 影响的行业出口份额相对较小,且此机制并非针对我国商品的税种,不会明显降低商品竞争力;从税率强度来看,化肥、铝的税率高于平均水平,有机化学品和塑料相对较低,整体影响更多偏中微层面,相关行业公司出口利润会受到挤压。
对我国碳市场的影响有什么碳成交价方面,2021 年全国碳市场日成交均价在40~60 元/吨范围内波动,相较于同期欧盟碳价49.78 美元/吨,折合人民币约321 元/吨,两者仍存在较高价差。为将部分国内出口企业的碳税或碳配额支出留在国内,在一定程度减少出口企业支付欧盟碳关税,预计未来中国
碳交易体系将从四个方向发展:
①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扩大行业覆盖范围,航空、钢铁、水泥等高碳行业逐渐纳入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扩大企业覆盖范围,降低纳入标准中企业排放门槛。
②碳价与国际接轨,减少出口企业需支付的碳关税额。
③建立国内碳税体系,与碳交易市场并行,补充碳市场未覆盖行业控排问题。
④提供更多的碳交易产品。
风险提示:欧盟政策超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