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时间6月22日,欧洲议450 票赞成、115票反对和 55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建立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草案的修正案。
1、新规则内容
此次通过的修正案与拟于6月8日投票的较为激进版本相比,条款内容略显温和,主要是过渡期和免费配额退出时间均延期2年。
但与欧委会和欧盟理事会的草案(以下简称“原草案”)内容相比,此次修正案的步伐算是进多退少,反映了欧盟内部进一步扩大碳关税覆盖范围,以实现有效防止碳泄漏和增强本土企业竞争力的愿望。
增强部分:
(一)扩大CBAM纳入行业的范围。相对原有钢铁、铝、水泥、化肥及电力的五个行业,新增纳入行业包括有机化学品、塑料、氢和氨。
(二2)纳入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与欧委会草案仅核算直接排放不同,新的规则纳入制造商使用的外购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以更好地反映工业生产中的二氧化碳整体排放。
(三)加快EU-ETS免费配额退出。为CBAM的公平性,要求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中的免费配额逐步退出。最终于2035年实现完全有偿配额。而新规则免费配额比例分别为93%、50%、25%,并于2032年降为0,比原草案早3年退出。
(四)明确CBAM收入用途。在欧盟层面设立集中的CBAM主管机构,CBAM收入将用于欧盟预算,欧盟将利用CBAM收入支持最不发达国家实现制造业脱碳,以支持实现欧盟的气候目标和国际承诺。
(五)明确违法规则的惩罚力度。在CBAM实施年份,在每年5月31日之前,未向CBAM当局提交与上一年度进口货物中对应排放的若干CBAM证书或提交虚假信息的,罚款力度应为上一年度CBAM证书平均
价格的三倍,同时仍需向CBAM当局交出未结数量的CBAM证书。
2.放松部分:
新规则将CBAM正式实施时间延期到2027年(延后一年)。
二、对中国的影响及展望
(1)影响分析
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在欧洲议会正式投票通过,不仅象征碳关税在欧盟内部共识的进一步达成,也再一次巩固了欧盟的气候雄心:欧盟志在通过CBAM机制,一方面加快争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主导权,推动全球共同应对气候行动;另一方面,以“防止碳泄漏”为名,建立新的
绿色贸易壁垒,促进资金、产业回流,并利用
碳价国际传导强化欧盟
碳价在全球碳定价机制的核心地位。新规则对我国的影响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2.中国
碳市场建设进入“关键期”。尽管CBAM正式执行期延后一年 。但同时需要与国内产业整体承受水平进行有效平衡。面对多重矛盾之间的权衡,未来5年将成为我国
碳市场建设的抉择期以及与国际接轨的关键时期。
(二)展望
欧洲议会通过之后,欧委会、欧盟理事会与欧洲议会将就碳关税内容进行最终协商,对内容达成一致后,将会得到最终的法律文本,根据欧盟的立法程序和过往立法情况,欧洲议会通过的最新法案最有可能成为最终版的欧盟碳关税法律文本。
因此,出口行业做好CBAM政策变化风险带来的影响,并加强对欧盟碳关税条款的合规性应对;及时测算出口产品全口径
碳排放量,并根据产品现有的
碳排放来源,通过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参与绿电交易、实施技术减排等方式,降低碳排放量,并建立内部碳价风险应对机制,评估碳价成本上涨对整体经营成本的影响,提前做好产品结构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