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国际贸易中单边实行碳关税,实际上是贸易保护主义,对于没有实行碳关税的其他国家而言不公平。面对这种处境,我们认为未来可能会有两种解决路径:第一,如果我国能够完善
碳税/
碳交易制度,对于出口产品在国内就已经进行了环境征税,那么相当于我们把这部分税收留在了国内而非交给欧盟,这条路径实现的前提是欧洲认可我们出口产品的征税(目前我国和欧盟的
碳价差距太大,实现这一点较为困难);第二,国内企业进行低碳技术改造与升级,从而尽可能地降低
碳税的税基,这条路径实际上是将本来要交给欧洲的碳税转变为了技术投入。但无论是哪条路径,对于高耗能企业而言,未来其生产成本将不可避免地抬升。这对于高耗能行业意味着:(1)产能可能会进一步出清;(2)低碳投资将会带来新的设备和技术更新需求。以钢铁为例,目前我国高炉炼钢的比例仍很大,因为电炉炼钢的毛利确实要低于高炉,但如果未来高炉炼钢的环境成本大幅抬升,二者之间的毛利差距可能大幅收窄,电炉炼钢的比例可能就会有所抬升,从而淘汰部分高炉产能,产能集中度抬升。与此同时电炉炼钢将会带来对于石墨电极以及相关设备更新改造的需求。所以未来高耗能行业中低碳企业的竞争优势将会进一步凸显,而部分低碳材料和技术设备制造企业也将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