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计划首批对水泥、钢铁、电力、铝和化肥行业征收“碳关税”,预计2026年正式实施。家电产业虽不在此次范围内,但作为终端生产环节受到上游钢、铝等原材料的影响抬升成本,且面临将来扩大征收范围的预期,我国家电企业并非“高枕无忧”,必须主动作为、积极应对。
会增加出口企业成本
回顾欧盟“碳关税”设置的历程,在2020年通过的《欧洲
绿色协议》中,欧盟承诺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55%,到2050年实现
碳中和。2021年7月,欧盟委员会首次提出“碳关税”提案,并计划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2022年3月,欧盟理事会宣布,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俗称为“碳关税”)获得通过,该机制是指在实施国内自身执行严格的气候政策基础上,要求进口或出口的高碳产品缴纳或退还相应的税费或
碳配额。
据了解,“碳关税”设置2023-2025年为过渡期,在此期间,进口产品无需缴纳“碳关税”,但进口商需每季度提交包括当季进口产品总量、产品直接和间接
碳排放量等信息在内的产品
碳足迹报告。2026-2035年起将要求支付
碳排放费率并逐年提高。但目前还只是框架性的提议,官方碳
价格、欧盟企业获取免费排放配额的退出时间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收入分配方案、出口产品的碳成本退税等关键问题暂未明确。
波士顿咨询(BCG)最新研究深入分析了欧盟碳关税对重点行业的经济影响,发现碳关税对行业利润的侵蚀影响可高达40%,而且整个产业链上的企业都将感受到成本增加带来的影响。
业内人士指出,该方案是欧盟
碳减排的重要举措,强化
碳管理,防止碳转移或碳泄露,加快欧盟及全球碳中和步伐,不排除未来扩大征收范围到更多产品和服务的可能性。
中国是欧盟“碳关税”首批征收五个领域的重要贸易合作方。根据腾讯研究院研究数据,使用进出口数据结合投入产出方法测算,2018年我国出口及进口产品的隐含碳排放就已经分别为15.3亿吨及5.42亿吨,对外贸易隐含碳净出口约占全国总排放量10.5%,其中出口欧盟隐含碳排放2.7亿吨,占17.6%,而从欧盟进口货物隐含二氧化碳仅为0.31亿吨。
记者采访多位业内人士获悉,我国对外出口的制造业产品大多处于全球产业链中低端,同时考虑到煤电为主的能源结构,我国产品在“碳关税”上不占优势。因此,实施“碳关税”会增加我国出口成本,降低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加高碳企业发展压力、
新能源产业链野蛮生长且利润微薄等问题。
业内人士也指出,发展中国家出现阵痛是必然的过程,中国企业不能对“碳关税”心生抵触,而是要坚定信心、勇于担当,保持定力、积极作为。长期看,我国企业积极采取行动,加速低碳转型发展,碳边境调节机制对我国影响有望逐步弱化。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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