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晚间,欧盟碳关税(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在欧盟理事会获得通过。法总统马克龙在其个人社交账号上公布此消息。作为世界上首个以碳关税形式应对气候变化的提案,将对全球贸易产生深远影响。(详见:欧盟碳关税法案初步通过!2023年初执行!影响电力/水泥/钢铁/铝业/化肥五大领域!)
碳关税概念的雏形出现在1997年12月通过、2005年2月16日生效的《京都议定书》中,最初的用意是对不遵守《京都议定书》的国家征收新关税。
2007年,时任法国总统希拉克针对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提出应当针对来自美国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
200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鲁格曼对碳关税在WTO框架下的合理性提出了明确设想。
他认为,没有缴纳碳关税的进口产品具有“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因此承担了强制性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有权利选择在边境采取贸易措施,提高国外相似产品生产者的成本,对进口产品根据其含有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成比例地征税,同时对其本国出口的含有二氧化碳的产品予以免税或退税,从而达到“夷平竞技场”的目的。
欧盟及其成员国签署并批准《京都议定书》后,欧盟制定了
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这是世界上首个多国参与、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体系。
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是欧盟碳关税的基础,也是碳关税在欧盟合法化的条件。
2019年12月,欧盟委员会主席乌尔苏拉·冯·德莱恩上任伊始推出《欧洲
绿色新政》,为实现减排目标制定了详细的路线图,涉及碳关税、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能源、交通、建筑等在内的多个领域。
自2020年1月起,碳关税进入欧盟立法快车道。同年3月~10月,欧委会走完了行业、公众咨询程序,共收到224份反馈意见。
2021年3月10日,欧洲议会通过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迈向与WTO兼容的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提出碳关税机制应体现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污染者付费”原则,外国同类进口产品也需要为碳排放付费。
2021年6月,欧盟《气候变化法》通过立法程序,将2050年前实现
碳中和的承诺转变为强制性的法律约束,备受争议的碳关税由此合法“落地”。
终于在2022年3月15日,欧盟理事会的经济与金融事务委员会(ECOFIN)的
会议上,欧盟27国的财政部长采纳了欧盟理事会轮值主席国法国的碳关税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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