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尽快推出统一碳排放税从较低税率起步
李稻葵提出六条具体建议。第一,尽快推出统一的碳排放税。建议从碳排放的源头征收碳排放税,比如说煤矿、油汽田、以及原油和天然气的进口环节。建议从比较低的碳排放税率起步,引导上游生产和进口环节的碳税逐步传导到产业下游,最后让每一个最终产品的用户都感受到不同产品碳排放的成本,根据产品价格的高低,理性选择低排放的产品。另外,推出碳税的一大好处就是在国际上赢得主动,一旦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征碳税,我国出口产品可以避免在边境上补交碳税,减少境外政策对外贸出口的冲击。
第二,建议碳排放税部分留给征收地的地方政府,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推动相关地区的碳转型,缓解未来减碳进程对碳生产地产业调整的压力。避免未来碳产业空心化带来的后遗症。
第三,建议归属中央的碳排放税由中央负责双碳工作的部门使用,调动该部门的积极性。碳排放税主要用于补贴碳替代技术研发以及补贴负碳产业。
第四,建议在碳税推出后宣布碳税税率提高的时间表。短期内实行低碳税是为了减少对实体经济运行的冲击,但是未来提高碳排放税税率可以调节市场预期,提前引导低碳或无碳项目的投资。
第五,按照碳税税率补贴碳汇和碳捕获项目。碳汇和碳捕获项目是负排放,理应按照排放税税率给予补贴,费用来源就是碳排放税。
第六,匡正
碳交易市场。碳排放交易与碳排放税并不矛盾,作为中央的补贴,相关地区或产业短期内可以获得一定的免交碳税的排放额度,该额度可以参与碳排放交易。但是,碳排放交易的缺点是受金融等因素影响较大,碳价格不稳定。建议相关的部门适当对冲
碳交易市场价格波动,防止碳交易市场价格大起大落,影响有关减碳预期。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顾志娟编辑宋钰婷校对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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