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欧洲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INTA)召开了关于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的讨论,这也是欧洲议会对该机制的首次辩论,面对议员各式各样的问题,国际贸易委员会委员卡琳·卡尔斯布罗表示要“坚持污染者付费原则”,再次表达推动碳边境调整机制落地的决心。
碳边境调整机制是欧盟“
绿色协议”减排计划中的关键部分,要求更准确地反映进口产品的含碳量,对于不符合欧盟
碳排放标准的进口产品进行征税,以避免欧盟减排的努力被欧盟以外国家生产产品时的
碳排放所抵消。
然而,碳边境调整机制自公布以来便备受争议,尽管欧盟曾试图取得各方理解与支持,此次欧洲议会辩论更是再次突出该机制对于欧盟减排计划的重要性,但各方能否真正接受、机制能否得到落实仍需打上一个问号。
不能忽视的是,碳边境调整机制确实存在增加贸易壁垒的可能。在欧盟委员会2021年7月正式提出CBAM的立法倡议后,欧洲议会于9月将相关立法规划交予内设的环境委员会主导处理,同时决定由国际贸易委员会等予以协助提供立法意见。不难看出,尽管欧盟方面声称碳边境调整机制只是气候工具,但该机制一旦实施,毫无疑问将影响到欧盟与贸易伙伴的关系。卡琳·卡尔斯布罗在议会辩论中对此也未曾掩饰,直截了当地表示,该机制“是解决气候危机的工具,但它会对贸易产生影响”。
该机制规定,欧盟进口商需要申报所进口产品包含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并按照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TS)中的
价格购买排放量相等的证书。对于
碳市场建设尚未完全成熟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所生产产品的碳排放量必然相对较高。此举无疑会削弱发展中国家在欧盟境内的竞争力,这或将在无形中造成新的贸易壁垒。
尽管在议会辩论中欧委会官员强调,碳边境调整机制将考虑到发展中国家,以避免碳关税造成的贸易壁垒,但同时也明确指出“欧盟不会给予豁免权”。面对此种情况,如同欧洲议
会议员提出的问题那样,欧盟如何与非欧盟国家进行碳边境调整机制的推广?欧盟的决定使得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各方必须向欧盟的碳排放标准看齐,但各方是否能接受欧盟先发制人的标准设定尚未有答案。
与此同时,碳边境调整机制具体条款的设置仍有诸多不确定性。目前而言,碳边境调整机制仅覆盖钢铁、水泥、化肥、铝和发电五大方面,今后必将扩展到更多的行业,如何对各行业碳排放量进行计算,判定哪些行业需要纳入;如何合理分配使用该机制为欧盟带来的收入;如何确定正式实施该机制前的过渡期时长;如何在实施过程中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合理衔接,这些是欧洲议会议员关心的问题,更是欧盟下一步需要进行深思的问题。
应对气候变化各方责无旁贷,推出符合自身情况的应对工具也是一种主动作为的积极表现,但无论何种工具均需考虑各方因素,真正落实并非易事。虽然欧盟内部碳边境调整机制进程如火如荼,但能否落地、如何实施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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