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欧盟将国际航空纳入欧盟
碳市场的经验来看,即使完成立法,国际反对意见较大时,也难以实际执行。2008年欧盟通过法案,决定将国际航空纳入欧盟
碳排放交易体系,并与2012年1月起施行。该法案限制所有在欧盟境内飞行的航空公司的
碳排放量,超出部分必须购买配额,否则将被禁止在欧盟境内飞行。2012年2月22日,中国、美国、俄罗斯、印度等29国发表联合宣言,提出一揽子反制措施,包括利用法律禁止本国航空公司参与碳排放交易体系、修改与欧盟国家的“开放天空”协议、暂停或改变有关扩大商业飞行权利的谈判等。最终欧盟在2012年年底暂停征收航空
碳税。
CBAM的影响程度远超将国际航空纳入欧盟碳市场,目前已引发诸多国家反对,即使欧盟完成立法,其能否真正落地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根据德国阿登纳基金会针对中国、印度、日本、澳大利亚、泰国、韩国、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等亚洲国家决策者的调查表明,亚洲国家对CBAM普遍持反对态度。美国对CBAM态度存在摇摆,但由于其国内尚未形成碳定价政策体系,因此不具备实施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前提,预计在美国能够自身设立CBAM前难以支持欧盟CB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