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中国航空协会发表声明,不承认欧盟
碳排放交易限制,并指出其不合理之处在于:其一,非直接减排手段,没有对
节能减排产生直接和实际效果,而是单方面建立的一种以
节能减排名义实施的、迂回的具有金融性质的制度设计,将阻碍、抑制广大发展中国家航空运输业的发展;其二,没有对发展中国家的航空运输业发展需要作出合理的安排,违背了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领域普遍遵循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其三,违背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和国际民航组织对航空减排的基本立场;其四,实施范围超越了欧盟的管辖权,违反了惯例国际法,并触犯了国家主权;其五,实施对象颠倒,没有首先针对飞机及发动机的制造商,减排没有直接从源头抓起。
据
北京环境交易所的测算,考虑到中国民航市场的急速增长,2012~2020年期间,中国航空公司为欧洲航线付出的
碳税成本,预计将高达176亿元。
航空碳税的影响还可能触及到商业贸易领域。由于碳税课征或将导致运输成本提升,中欧商贸领域的企业可能为此需要承担更多的开销。
有关数据显示,欧盟航空碳税对正在成长中的航空公司影响是最大的,这些航空公司多分布在例如中国等近年来经济发展水平提升较快的地区,而其对于欧盟地区的航空公司而言,其发展水准相对放缓,所受影响也会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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