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近日披露的一份欧盟信函显示,不会改变受到中美俄和印度联合抵制的碳排放交易体系(ETS,简称“碳税”)立法,除非达成控制航空碳排放的全球性协议。此外,如果一些国家建立基于市场措施的碳减排机制,可能被欧盟法律“豁免”缴纳航空碳税。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对于欧盟开出的“全球性协议”条件,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副秘书长柴海波告诉记者,碳减排问题只能通过国际民航界平等协商来解决,在多边谈判框架下,取得一个各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对于欧盟开出的另一个“建立本土碳减排体系”建议,曾参与《京都议定书》谈判的资深碳减排专家钱国强告诉记者,“十二五”时期,中国最快也只能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基础设施和法规标准,为“十三五”时期将碳交易试点向全国铺开奠定基础,但将航空业纳入中国ETS还存在很大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