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以
碳排放权交易执法为核心,加强对
碳排放报告报送核查及
履约情况的专项监察。2015年,全市543家重点排放单位、904家一般排放单位中,有124家重点排放单位、761家一般排放单位未在规定日期内报送碳排放报告,214家重点排放单位未报送第三方核查报告。经过
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电话催报、现场监察,最终所有单位均提交了碳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报告并审核通过。14家未按时清算(
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在接到大队下达的责令限期履约通知后,也按要求完成了碳排放配额的清算(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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