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背景
欧盟生态标签又名“花朵标志”、“欧洲之花”, 1992 年由欧盟委员会建立,旨在通过全生命周期评价来识别环境友好型产品和服务,鼓励生产商设计和生产环保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环保选择 。虽然该标志是以法律形式推出的,但生产商可自愿申请。目前,在欧洲经济区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皆可申请欧洲生态标签 ,该标签覆盖了除食品和药品之外的大部分消费者日常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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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生态标签的标识上图所示。欧盟生态标签服务处编制了 Logo 使用指南 ,对 Logo 的尺寸、风格和粘贴位置等做了详细规定和指导,以便正确使用标签。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2. 组织结构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欧洲生态标签的日常管理由欧盟委员会、成员国的相关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共同承担 。欧盟生态标签董事会(EUEB)由欧盟各成员国的主管机构、欧盟环保局 (EEB 环保组织代表 )、欧盟消费组织 (BEUC 消费者代表 )、欧洲中心企业联合会(CEA-PME 工业企业代表)、欧洲商业(Business Europe 工业企业代表 )、欧洲合作协会共同体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EUROCOOP、欧洲工艺、中小企业协会 (UEAPME)、欧洲商业(EUROCOMMERCE 零售商代表)组成。欧盟生态标签董事会每两年开一次会,讨论生态标签规划、改版和开发相关事宜。此外,每年至少开一次会讨论与生态标签工作相关的战略和横向问题。欧盟生态标签董事会也会为特殊议题下设小的管理组,管理小组向董事会汇报。
主管机构(Competent body)为欧盟经济区成员国的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认定的独立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主管机构每年在布鲁塞尔主管机构论坛会晤三次,促进机构间交流以保证各国实施的一致性。利益相关方包括产品和服务提供商、中小企业、工艺品及行业联盟、贸易联盟、贸易商、零售商、进口商和环境保护团体及消费组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