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认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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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监督 /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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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生态标签采用后监督的方式,即任何人或机构如发现贴有生态标签的产品不符合欧盟生态标签基准要求,可以按照以下程序投诉: ◇填写“欧盟生态标签投诉表”,并附上相关照片和 / 或支持文件,发送到欧盟生态标签服务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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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生态标签服务处可能会联系提交人以要求提供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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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将被送至欧盟委员会,由欧盟委员会评估投诉者是否提供了足够的证据以开展调查。如果欧盟委员会经判断认为投诉不相关或不符合,有权利不予受理;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拒绝 : 如果投诉被认为证据不充分,欧盟委员会将发送拒绝授理信(含拒绝理由) 给投诉人。所有拒绝诉讼的决定不予公开。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批准 : 如投诉被授理,欧盟委员会将联系及质问负责审核该产品 / 服务生态标签基准符合性的主管机构,并制定计划对投诉实施调查。
主管机构将投诉内容通知生态标签许可证的持有人,但不提供投诉人的具体信息; 之后主管机构将开展全面调查以核实被投诉产品是否符合对应产品组生态标签基准的要求。
一致 : 如果产品符合要求,主管机构将通报欧盟委员或和生态标签许可证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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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致 : 如果产品 不符合要求,主管机构通知生态标签许可证持有人,吊销被投诉产品使用生态标签许可证的资格。生态标签许可证的持有人有三个月时间证明其产品符合生态标签基准要求。此期间停止使用生态标签。如果生态标签许可证的持有人不能证明被投诉产品符合生态标签基准要求,主管机构应撤销许可证,并通知欧盟委员会。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不管结果如何,在收到投诉的六周左右,欧盟生态标签服务处将书面通知投诉人, 告知调查结果。根据投诉内容的复杂性,通知时间可能延长或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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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投诉结束,该投诉的处理情况相关内容将被记录在投诉登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