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期货市场越发达,我国在国际
碳金融领域的地位就越重要,
碳交易方面的话语权就越大。目前在我国,虽然有5家
碳排放权交易所和多家期货交易所,但还没有
碳期货产品。没有碳期货交易市场就意味着
碳交易定价权的丧失,使我国作为
碳排放的出售方,在与欧洲
碳基金、国际投行等碳排放权购买方之间开展交易时缺乏经验。再加上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碳交易的不公平性,我国在碳排放交易方面处于绝对劣势地位。2008年7月,美国投行——高盛根据国际碳期货市场
走势,与国电集团签署了购买
碳减排额度的协议,400万美元购买了国电集团在
北京、太原、石家庄、郑州、呼和浩特5个城市62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每吨的购买价仅6.5美元,远远低于当时10欧元/吨(约15.9美元/吨)的国际通行
价格,更远远低于当时最高达32欧元/吨的碳期货
价格。高盛公司最终通过碳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获得了巨额收益。而国电集团作为二氧化碳的主要出售方,从中却未能享受到丰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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