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期所创建工作进入实质阶段 推出碳排放权期货难度仍较大

文章来源:网络碳交易网2020-10-21 09:40

  广州期货交易所(简称“广期所”)的筹建工作有了重大进展。10月9日,证监会在广州正式宣布广期所筹备组成立,标志着广期所的创建工作进入实质阶段。
 
  当前,我国已有四家期货交易所,分别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四家期交所按照经济发展需要和地域特色,平衡安排期货上市品种,交易所之间错位发展。
 
  业内人士认为,广期所作为即将诞生的第五家期交所,将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独特的地理和金融优势,加快境内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未来上市的品种也将会与国际市场接轨。不过,备受期待的碳排放权期货受制于现货市场发展情况,预计难以成为首个上市品种。
 
创建工作进入实质阶段
 
  近年来,各部门一直在推进广期所的创建工作。
 
  2019年初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支持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此后,广州期货交易所就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的一个重点。
 
  今年5月份,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提出要研究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以及开展碳排放、外汇试点
 
  9月2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简称《方案》),并在《方案》中表示目前广州正在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做好交易所落地及交易品种研究储备。9月16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明确,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落地,积极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在穗落户政策兑现落实,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做好交易所落地及交易品种研究储备。
 
  10月9日,中国证监会在广州正式宣布筹备组成立,标志着广州期货交易所的创建工作进入实质阶段。中国第五家期交所渐行渐近。
 
  据介绍,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是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的又一重要金融工作举措,也是中国期货市场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对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规划和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现实作用。
 
  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告诉经济观察网,广期所立足于大湾区,是配合“一带一路”战略而设定,其定位更加的国际化,未来上市的品种将会与国际市场接轨。他认为,创建广期所对于推进大湾区的经济发展,进行要素定价与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通过产融结合的定价方式,使得大湾区经济运行的效率更高。”
 
推出碳排放权期货难度较大
 
  记者注意到,早前官方公布的各项文件中,对广期所的定位是一家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将以碳排放权为首个交易品种。
 
  据悉,碳排放权能够成为国际商品是基于一种履约机制,即具有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的企业,出资购买发展中国家的相关减排项目,充抵减排额度。而在国内市场,减排困难的企业可以通过向减排容易的企业购买碳排放权完成减排任务,后者也可以因此获得收益。
 
  碳市场是碳定价的工具之一,世界上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已在探索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05年《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后,碳排放权成为国际商品后,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私募基金以及证券公司等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参与交易中。中国从2011年开始推动碳交易市场的试点工作,全国性的碳市场也于2017年全面启动。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曾对媒体表示,以碳排放权为首个品种,是交易标的的创新,有别于传统的商品和金融期货及衍生品,推出模式上也会参考特定品种对外开放的模式,借助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来绑定人民币结算交易,直接引进境外交易者;另一方面,广期所有望探索交易所体制机制的创新。
 
  不过,从当前情况来看,被“寄予厚望”的碳排放权期货一时恐难以推出。
 
  今年3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更新了关于推进设立广州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工作的最新进展,按照2019年的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创新型期货交易所应在当年第四季度按程序上报国务院,获国务院批准筹建。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