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部署开展市(州)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温室气体清单是对一定区域内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废弃物处理、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等人类活动排放和吸收温室气体信息的全面汇总。通过清单编制,可以摸清排放家底,识别主要排放源,了解各部门排放现状和趋势,为减缓气候变化政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四川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四川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应推进市、县级清单常态化编制。近年来,四川省省级清单已实现常态化编制,成都市、广元市、成都都江堰市、成都金牛区等地区也开展了清单编制。应对气候变化职责划转生态环境部门后,对控制温室气体特别是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提出了精细管理、协同减排的要求,亟需全面推进清单编制工作。
《通知》要求,按照方法统一、格式规范、结果可比、数据共享、注重应用的要求,以编制市(州)温室气体清单为重点,加快推进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逐步提升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能力和质量,加快建立符合国家规范、满足工作需要、具有四川特色的省、地、县三级温室气体监测统计体系、报告编制体系和基础数据库。《通知》对清单编制工作目标、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等提出要求。市(州)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编制,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省级清单的确定性和准确性,同时也为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提供更为科学、合理的运行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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