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ZZ71372FW0003-01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1888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联系方式:田砚宇0451-826277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0451-8188888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对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服务
二、项目编号:ZZ71372FW0003-0117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财政资金150万元。
四、服务内容:编制包括分领域报告和总报告在内的《黑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报告》(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
五、编制周期:供应商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后75日内完成报告初稿;按照国家要求时限及时完成报告终稿并通过国家评估联审。
六、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从事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领域研究或咨询服务,并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代理机构对投标企业信用记录核查:
(1)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核查路径: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登记方式及时间:
潜在供应商请于2017年7月 13日至 2017年7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至16时(
北京时间)在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售卖大厅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投标登记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非三证合一需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具有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或承担低碳发展相关项目经验(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材料为准)、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明、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登记成功后,供应商可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售卖大厅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 500 元/包,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2日9时0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十一、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提交投标文件,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采购人: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联系人:田砚宇
电 话:0451-82627726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邮 政 编 码:150090
项目负责人: 刘女士
电 话: 0451-86785888、0451-81888888
传 真: 0451-86785885、0451-8818888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从事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发展领域研究或咨询服务,并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代理机构对投标企业信用记录核查:(1)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2)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3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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