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内容 | 服务流程 |
项目可行性评估 | 对拟实施碳盘查的企业进行评估,判断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发展情况 | |
盘查边界的设定 | 根据评估结果,视情况采用控制权法或股权比例法界定组织边界;实现对运营边界三个范畴的界定(包括直接排放与移除、能源间接排放、其他间接排放);根据温室气体管理方案和企业自身的管理目标确定拟盘查的范畴 | |
基准年的设定 | 选择并设定基准年,完成基准年的盘查清册;并且在特殊情况下,设定基准年的再计算程序 | |
温室气体排放源的认定与鉴别 | 由熟悉设备设施、工艺反应和使用物料的专家对企业运营边界内产生以下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源进行调查和识别: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 SF6) | |
温室气体量化计算 | 在完成排放源的定性调查后,针对已识别的排放源逐一进行量化计算,量化的方法有直接监测法、质量平衡法和排放系数法等;不同计算法案的精度、所需成本与运作难度不同,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与实际需求选择。 | |
GHG清单的编制 | 对各种排放源类别以及总排放量等数据进行汇总,利用相关工具建立企业温室气体盘查清册,作为企业公开内部温室气体排放信息的依据;通过设定相应排放因子,计算出每种温室气体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温室气体移除量;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形成易碳家温室气体盘查清单 | |
数据与信息品质管理 | 协助企业建立并维持温室气体信息管理程序,进行不确定性评估,确保其与相关温室气体盘查原则与标准的吻合性;保留并维持易碳家温室气体盘查清册的设计、发展与维持的佐证文件,以便进行查证 | |
盘查报告书的制作 | 完成盘查并形成盘查清册后,将企业整体盘查过程与步骤予以文件化进行管理,制作符合ISO14064-1标准的盘查报告书 | |
内部查证与高层评审 | 确认温室气体排放源;确认排放量计算结果;协助高层评审,达到持续改善目标;由管理层根据整体盘查结果与内外形势变化,评估是否达成持续改进的承诺 | |
外部查证(必要时) | 在企业达成持续改进承诺时,协助企业应对外部DOE查证,协助企业进行不符合项的整改,以期获得温室气体排放查证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