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3年,美国联邦能源管制委员会(FERC)就在其发布的《统一
会计系统》(RM92-1-000)中涉及到有关排放权交易的处理,用以规范美国政府推行的“酸雨计划”中二氧化硫排放许可证交易。其将排放许可证确认为存货,是国际上关于排放权交易最早的
会计处理规范。
此后,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对此又进行了深入探究。其下属紧急问题任务处理工作组(EITF)于2003年发布“EITF:03-14”草案,试图订制排放权处理问题的规范。2004年,FASB又在所发布的《财务会计准则公告153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涉及此问题,引发各方关注。但由于排放权可以存储、借贷且有年度限制,因此对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性具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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